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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七一”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农院党发2015-08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6-2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4周年,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4–2015年度思想先进、作风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促进党支部和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党支部,全体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规范有序、条件保障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

  4.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工作业绩突出。

  5.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的基本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先进性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

三、名额分配

(一)拟表彰先进党支部8个,其中教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6个。 

  (二)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1名(其中,教职工党员16名,研究生党员35名,本科生党员10名)。原则上每个支部按其正式党员总数的15%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支部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开展初评,对照评选条件,上报初评结果。

    (二)学院评审: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牢牢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强调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按时上报材料。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并于6月25日上午10:00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廖代卿,联系电话:87082022,邮箱:406050211@qq.com 。

 

 

附件:

1.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党委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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